宁波海慈建设有限公司水慧江(十一塘横江-水贤江)河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
项目名称:水慧江(十一塘横江-水贤江)河道工程项目

建设性质:新建

建设单位:宁波海慈建设有限公司

地理位置:本工程位于杭州湾新区高产业园南起十一塘横江,北至水贤江。

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河道全长1657.6m,河道宽30m,新建护2940m,河底标高均为-0.37m,项目总用海面积为5.5866公顷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开挖护岸施工等。

工程总投资:约3475.43万元。
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

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海域环境敏感点包括杭州湾南岸保留区(A8-1杭州湾南岸农渔业区(B1-3)、杭州湾湿地海洋保护区(A6-1)、平湖农渔业区(B1-2、海盐农渔业区(B1-1、岱山农渔业区(B1-6)、钱塘江河口33-Xc01)、杭州湾湿地海洋保护33-Xd01)、杭州湾南岸保留湿地33-Xd02工程评价范围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点、声环境敏感点。

三、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

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,工程建成后河道本身无污染物产生。

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尾气、施工扬尘等。由于项目施工地点位于开阔的海边、大气对流较强,大气污染物容易扩散,本项目施工时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。工程区周边2k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,通过预测,在采取相关措施后施工期及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。

本项目施工期未涉及施工船舶,无溢油风险事故;本工程所涉河道规划为内河,运行期无通行船只。针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环境风险事故,建设单位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,项目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。

四、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

(1)泥浆水经沉淀达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》(GB/T18920-2020)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,不外排。

(2)汽车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的预处理设施,处理生产设施区产生的汽车及机械设备冲洗水,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、施工道路洒水抑尘、运输车辆冲洗等,不外排。

(3)施工队伍充分依托施工营地临时性厕所和化粪池,生活污水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,不直接向环境排放。

(4)开挖土方、建筑材料以及弃方等必须堆放在远离水体的地方,并对堆场采取防冲刷措施,如采用袋装土围护,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等措施。

(5)施工期粉尘治理:采用商品混凝土,不设置混凝土撹拌站;施工现场及时清扫、适量洒水,以减少扬尘产生量;保持施工场地平整,运输物料加盖蓬布,以减少物料散落;易起尘物料堆放应搭盖临时仓库或适当洒水防尘。

6)对造成的生态环境进行生态补偿。

五、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

本工程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、生态保护红线、“三线一单”等的管理要求,具有较好的社会、经济效益;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,但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,影响程度能够得到削减或者减弱,且随着施工结束,施工影响将逐渐消除。综上,在建设单位切实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海洋生态修复措施的前提下,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,本工程的实施是可行的。

六、征求意见的内容

征求意见的对象:主要为工程周边的居民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。

征求意见的范围: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,应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,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。

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: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、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(1)建设单位:宁波海慈建设有限公司

地址: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沧路95号

联系人:杨工,电话:13484255135,邮箱:31753668@qq.com

(2)环评单位: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

地址: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科泰路149号

联系电话:蔡工0574-55000306,邮箱:1079866097@qq.com

八、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

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,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建设单位网站(https://www.nbhd.biz/sy)进行查阅。

 

宁波海慈建设有限公司

2021年8月6日

 

2021年8月6日 09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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